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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城乡居民保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工作完成

红网时刻湘西9月13日讯(通讯员 姜晓华 易果)保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认真落实提标要求,全县46984名领取待遇人员统一从2018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提高基础养老金18元,并已足额划拨提标资金7611408元至保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支出户。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2号)文件精神,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18元,即由原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3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省级基础养老金维护原我省自行提标标准每人每月15元。此次中央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此次提标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的第一年,对保障和改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希望参保人员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将政府支持保障与个人自我保障有机结合,共同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来源:红网湘西站

编辑:李艳华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18/09/13/453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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