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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论不可任性 吉首查处一起网络发表不当言论案

本报讯(记者 彭 宁  通讯员 张强  田浩群  汪洋)近日,一男子因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被吉首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民警提醒,网络言论不可任性,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挑衅法律尊严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处理。

9月28日,湘西州纪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条题为《举报村支书属实还是诬告?纪委调查道出真相》的文章,经纪委调查核实,举报人邹某为谋求个人不正当利益诬告他人,行为构成违法,邹某被依法作出相关处理。37岁的网民王某通过网络针对此事发表评论,其言语恶意指责、诋毁政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吉首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该案,连夜召开专项会议,组建“9·28”寻衅滋事专案组,从石家冲派出所、峒河派出所等相关单位抽调精干警力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专案组经调查发现,王某于当日已乘坐火车前往广东省。经数日摸排、走访调查,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最终确定王某在广东省的落脚点,并于10月19日上午7时,将在某宾馆内的王某抓获随后带回吉首。

经审讯,王某因对生活不满对政府心生怨恨,便恶意在网上发表无端指责、诋毁政府的评论。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王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7日。 

来源:团结报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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