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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湖南的实践调研报告

省委党校88期厅干班专题教学调研组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省委党校88期厅干班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教学、基层调研、政策论坛、研讨交流等方式,特别是组织全体学员沿着习总书记到岳阳市考察的路线,深入研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湖南的实践,分析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基础、存在的差距短板,对深入践行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思考。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湖南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当今,生态环境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保护好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已成为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广泛共识。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同样在生态环境问题上面临着严峻考验。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着我们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党的执政方针,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谋划部署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治理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思想内涵集中体现为“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治观、“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成果,进一步丰富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最高准则。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们标本兼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出了良方。作为生态资源大省,习总书记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高度关注并寄予厚望,2013年11月4日,习总书记在湖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并借用毛主席和范仲淹的诗文,展现了湖南的美景,指出湖南生态基础好,名山大川多,水系资源丰富,自然风光秀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习总书记强调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真正把生态系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保护好;要以长株潭试验区为龙头,抓好以湘江流域为重点的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大城市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以畜禽及渔业养殖为重点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完善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谱写建设美丽中国的湖南新篇章。2018年4月25日,习总书记来湘视察长江经济带发展时,专程到岳阳实地考察了位于岳阳君山华龙码头和城陵矶水文站,察看非法砂石码头取缔及整治复绿、湿地修复情况,强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继续做好长江保护和修复工作,守护好一江碧水,因地制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树牢“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表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关键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从中学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悟出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定力,践出“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胸襟、境界和担当。重点是树牢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五大关系”,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并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湖南积极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湖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一湖四水”为主战场狠抓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扎实开展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狠抓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河长制,形成全省生态环保齐抓共管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全方位、开创性的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的变革。成效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正在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可持续发展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各级各部门、企业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机遇,努力走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之路,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二是污染治理有力有效。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与治理,实现港口岸线合理利用,加快崩岸治理、清基扫障、渠道清淤和各类治污设施建设,对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违规采砂问题全面实现禁采,对84处侵占岸线、洲滩砂石码头堆场开展全面清理,长江干流沿线43处排渍口达到排放一级标准,推动湘江流域、洞庭湖区域环境治理取得重大成功。三是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颁布《湘江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在环境问题责任追究、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等方面出台系列办法措施,抓好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为深化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四是执法督察力度加大。抓住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的契机,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认真开展省环保巡视巡察工作,2015年至2017年,全省共立案查处8184起环境违法案件,妥善处置66起一般及以下环境相关突发事件,省本级环境信访受理率100%,案件办结率99.23%,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呈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良好势头。五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7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9.68%,湿地保护率达75.44%,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88.3%,14个市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3.1%,每年均完成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比2015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为推进湖南由绿色大省向生态强省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找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差距、短板和弱项

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仍然严峻:一是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总书记来湘考察时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悟得还不透,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树得不够牢,特别是少数县区级党委、政府及生态环境监管等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绿色发展认识不够高、能力不够强、行动不够实,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环保守法意识不强,对环保政策了解不够,基至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违规操作、违法排污等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累积严重,重点采矿区、少数湖库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全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消费结构以煤为主,清洁能源比例不高,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彻底脱钩,部分区域产业结构与环境保护矛盾凸显,全省生态农业的集约化、产业化程度不够,生态工业关键技术创新不足,湘西南、湘西北地区企业规模小、力量薄弱、产品科技含量低、单位能耗高,生态文化旅游业的发展还不够均衡,无序开发现象仍然存在,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大。三是民生环境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在中央环保督察和湖南省组织的省级环保督察中,收到不少群众投诉,反映的都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一些已整治的污染问题被群众重复投诉,体现出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存在历史遗留污染多、后续整改任务重和防止污染反弹压力大等问题,尤其是环境问题信访工作压力较大,信访问题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首访接访负责制执行不够到位,应变处突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环境治理基础仍很薄弱。环境问题修复措施和风险评估机制缺失,环境监测网络还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不高,环境管理不够精细化。城乡环境保护基础建设不平衡,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才刚刚起步,污水收集能力和垃圾处置能力较弱,农村生活污水普遍直接排放,全省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处理方法单一,大多采取填埋方式,且垃圾填埋规模远达不到发展需求。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力度不大,企业投入不够,有些环保设备年久失修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五是环保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仍然存在职能分散、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不畅,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生态环境执法的行为,在环保执法过程中,由于水陆分割、地上地下分离、城乡统筹不够,造成多头执法、政出多门等问题,特别是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缺乏统筹解决机制,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环境管理体制,割裂了生态空间的整体性,各地在环境保护目标、政策标准、执法尺度、相关利益补偿等方面难以衔接,严重制约环境保护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四、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创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新局面

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跨过这个环境保护的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需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强化全社会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增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绿色保障一是坚持深学笃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关键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各项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政治责任体现到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上来,把担当精神体现到狠抓落实上来,推动生态文明理念、生态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注重用好巡视巡察利剑,坚持生态环保工作开展到哪里,纪律执行就跟进到哪里,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把生态环境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破窗效应”。三是坚持规划引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条主线,从生态文明的价值观体系、文明生产生活行为、生态人居环境和生态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入研究,因地制宜健全完善各级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加快形成人口资源分布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功能布局与产业布局相统一、城市与乡村发展相衔接的发展格局,严格规范规划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规划行为,推动湖南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推进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湖南山清水秀的生态优势,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可持续、更具活力。一是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新发展理念引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找准绿水青山转变金山银山的关键点,解决好制约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增加优质生态产品有效供给,把“生态资本”变成“富民资本”,加快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走出一条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各项建设协同共进、相得益彰的发展新路。二是优化经济结构。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落实资源消耗和环保排放标准,推动水泥、煤炭、烟花、造纸等领域过剩产能退出和落后产能淘汰,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有力有序承接东部沿海地区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转移趋势明显的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集中资源要素促进补链强链延链,把环保技术广泛渗透融入产业发展的全领域和各环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变新”、能源结构“变清”、经济形态“变绿”、发展质量“变优”,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深层次问题,加速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产业体系。三是转换增长动能。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处理好产品与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技术、产品、管理等创新,加快落后产能技术的淘汰更新,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改变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少、低端产业多高端产业少、资源型产业多高附加值产业少、劳动密集型产业多资本科技密集型产业少的状况。

(三)加强生态治理。坚持以点带面,实现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统一,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整合所有与环保相关的部门资源,加强交通、卫生环保、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蓄积率和湿地保护率。加强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管理,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际重要湿地等自然保护地进行结构性调整,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入开展“一湖三山四水”等主体功能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地方发展良好形象的发力点。二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以“一湖四水”系统联治为重点,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和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加强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控,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着力解决水污染、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问题。以长株潭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重点,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重污染天气污染源研究分析,切实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固体废物处置与加工利用为重点,不断提升固体废物专业化处置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坚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对策研究,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大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的稳定风险评估力度,建立政府、企业生态环境社会风险预防和化解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实施长株潭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洞庭湖总磷污染成因解析、湘江流域土壤污染迁移转化规律及其生态效应等一批重大项目技术攻关课题,防范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

(四)完善体制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推进建设、规范行为、落实目标、惩罚问责,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小学生、高校、职业院校教育课程和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美丽乡村和文明单位(社区)创建以及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活动,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和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使珍惜资源、保护生态成为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二是加快体制改革。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生态补偿水平,用经济手段调动各方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机制,探索推行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环保黑名单等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三是严格考核问责。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约束性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为导向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对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生态环境质量奖励激励制度,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区予以项目支持,引导各地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执笔: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州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彭延敏)

来源:红网湘西站

编辑:欧阳琴芳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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