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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唐湘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原州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唐湘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湘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9年,被告人唐湘林利用担任东安县委副书记,道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承发包、项目招投标、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微信号

编辑:秦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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