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泸溪县委批准,泸溪县纪委监委对泸溪县看守所原所长杨秀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秀海在担任泸溪县公安局浦市派出所副所长、达岚派出所教导员、合水派出所所长等职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滥用职权,违法为他人办理虚假户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他人开设赌场系违法犯罪行为而故意包庇不予打击,涉嫌徇私枉法罪。
杨秀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泸溪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秀海开除党籍处分,由泸溪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泸溪县纪委监委
作者:州纪宣
编辑:张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