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张吉怀三地旅游质监执法跨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湖南省实施<旅游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张家界市、湘西州、怀化市三地旅游市场发展实际,按照省旅发委关于张吉怀共同体区域合作一体化的战略发展要求,经三地旅游质监

执法部门共同商讨,拟建立旅游市场执法联动机制,并达成跨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如下:

一、坚持张吉怀跨区域一体化的基本原则,建立旅游质监执法跨区域联动合作机制,这是一种质监协作,执法互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的实质性的合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本地区投诉受理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三地质监执法联动合作机制优势,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为合作出发点,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为合作落脚点,不断提高旅游质监执法互动协作水平。

三、三地质监执法部门有义务、有责任积极配合、及时协助对方妥善处理跨区域旅游纠纷案件。同时,组团地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充分尊重事发地旅游质监执法部门的处理意见。

四、建立三地质监执法联席会议,由张吉怀共同体轮值方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小结和总结会,共同研究重点、焦点、难点问题,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

五、建立质监执法联合执法机制,三地各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作群,实现张吉怀旅游线路产品上下游旅游执法监管常态联动及快速反应,必要时跨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增强现场处置和跨区域联合办案能力。

六、倡导和支持三地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分会)、旅游饭店协会、导游协会及旅游景区协会等组织实现跨区域行业自律,实现行业间自律自纠行为常态化,有效化解旅游纠纷、降低处罚风险,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七、加强旅游企业内部质量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三地开展跨区域联动质监执法可选择部分优秀企业内部质量监督员参与。

八、三地质监部门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线路产品质量点评会。

九、努力巩固和发展张吉怀共同体质监执法联动机制,共同维护一体化工作机制,为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三地旅游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共同奋斗。

张家界市旅游外事侨务委员会

湘西州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

怀化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2018年7月3日


来源:红网湘西站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68/2018/0704/130281.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时政
  • 政法
  • 民生
  • 县市区
  • 公示公告
  • 旅游
  • 经济
  • 教育
  • 红图
  • 精彩视频
  • 虢正贵
  • 龙晓华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西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