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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一男子散布谣言寻衅滋事被依法拘留!

  事件经过

  5月25日14时许,峒河街道望江坳村村民吴某升在经过同村村民吴某清家时,用手机拍摄了一段时长2分钟的视频,谎称“政府与村里贪污了扶贫款,没有改善村里贫困现状”,随后在某微信群中发布,导致多人转发了该视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5月27日,吴某升被峒河派出所民警抓获。经审讯,吴某升(男,45岁)对其寻衅滋事的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己因申请五保户达不到要求,心生恶意,便发布虚假信息诋毁。目前违法嫌疑人吴某升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

  普法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视频反映情况说明

  基本情况

  吉首市峒河街道望江坳村10组(小地名为“婉儿包”)原系峒河街道樟木溪村4组,根据全市行政区划调整精神,于2016年6月将望江坳村与樟木溪村合并为望江坳村,该组共有17户 67人,其中建档立卡户4户(吴某文、吴某武、吴某吉、吴某清) 人。该村系全市84个贫困村之一,并于2017年12月实现了“村出列、户脱贫”。

  吴某升父亲吴某吉于2017年度纳入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享受危改资金5万元,修建一栋70平方米平房。

  问题一:反映建档立卡户住房的问题

  经核实视频中房屋系吴某文、吴某武两兄弟共有房屋,其两人均为建档立卡户,系信息发布人堂兄弟。吴某文于2015年8月在光明社区姚家岭购置私房一栋、建筑面积80平方米;吴某武于2017年9月在五里牌保障性住房小区由政府分配住房一套60平方米,两户均已达到精准脱贫“住房安全保障”的考核要求。为此,视频反映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问题不属实。

  问题二:农村人都要搬迁进城居住的问题

  根据全市建档立卡户易地搬迁政策,坚持按照村民意愿的原则,2014年9月,市检察院、市环保局驻樟木溪村工作组以组为单元由组长吴忠发组织召开樟木溪村4组易地搬迁政策宣传动员会议,村民普遍考虑原宅基地的问题,绝大部分村民不同意实施易地搬迁工作。为此,该组建档立卡户易地搬迁工程无法实施。

  问题三:反映机耕道路的问题

  2015年8月,驻村工作组、村两委对该组1.6公里机耕道进行硬化,主要用于群众生产生活,严禁货运车辆进入,并设置车辆限行路障,因村民私自拆除路障,货运车辆超载运输建筑材料,导致该组机耕道路出现破损现象。

来源:新吉首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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