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嫌疑人濮某峙被收审。
红网时刻湘西1月4日讯(通迅员 宋晓珍)1月3日上午10时,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濮某峙(男,28岁,湖南省花垣县人)来到永顺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投案自首,对永顺县顺风路“1.2”交通肇事逃逸案供认不讳,14小时地毯式排查抓捕行动见效,该案成功告破。
1月2日晚8时45分,永顺县某中学的学生田某圆和妈妈王女士放学归家途中,在该县顺风路横过马路时,被快速行驶中的小车撞飞30米,造成田某圆脑部和肺部严重受伤,一直没有脱离危险期。其妈妈也手脚多处骨折。司机肇事后弃车而逃,不知所踪,影响恶劣。
永顺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报告县公安局党委,县公安局接报后,政委田斌、副局长熊双民和大队长卢瑞锋、教导员彭子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成立了以田斌为组长的专案组,进行统一指挥调度,立即开展伤者抢救和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工作。根据肇事现场遗留的湘U****1号福特小型汽车和监控拍下车辆运行轨迹,通过排查逐步锁定肇事嫌疑人,但嫌疑人不知去向。专案组立即启动出城卡口实时监控,防止嫌疑人出城,同时兵分多路,对城区大小宾馆开展地毯式排查,又对永顺嫌疑人在永顺县朋友进行逐个走访调查,传导压力。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目前,肇事嫌疑人暂被永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后期将根据伤者受伤程度和对伤者赔付情况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交待,肇事嫌疑人濮某峙当晚8时多,受朋友邀约从该县城南门桥驾车去南山路吃夜宵,在顺风路时,因车速过快,超车时,没有注意到行人,撞倒行人田某圆和其妈妈。由于曾因吸毒于2014年被吊销驾驶证,想到自己无证又撞人了就逃了。
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是要立即停车,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二是要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尽最大努力抢救,并设法送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三是要及时报案,在交警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在报警的同时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并向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四是要保护现场原始状况,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
五是对于现场车辆、散落的物品及被害者的钱财应妥善保管,注意防盗防抢、防火防爆。
六是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要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并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来源:红网
作者:宋晓珍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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