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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减税降费“新年大礼包”来了
2019-02-13 14:55:53 字号:

湘西:减税降费“新年大礼包”来了

红网时刻湘西2月13日讯(通讯员 洪寿泉 杨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州税务局迅速启动减税降费工作,确保减税降费福利惠及到每一位纳税人。

日前,为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切实增强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全力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全省小微企业有实实在在的税收减免获得感。湖南明确了这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有关政策,按照最高幅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经享受了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本次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实行自行申报享受,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这次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如下变化:第一,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政策调整前,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上限分别为100万元、工业企业100人(其他企业80人)和工业企业3000万元(其他企业1000万元)。此次调整明确将上述三个标准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和5000万元。第二,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加大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力度。政策调整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此次调整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比如,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75万元),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所得税负担大幅减轻。

此外,初创科技型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也做了如下规定: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调整前,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主要条件包括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等。此次调整将享受创业投资税收优惠的被投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与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享受投资抵扣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

来源:红网湘西站

编辑:欧阳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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