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广大人民:
近段时间,一些违法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诱骗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排,自2019年1月20日起,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虚假宣传行为
1、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2、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3、查处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4、查处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的行为。
(二)重点查处违法会销行为
1、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
2、查处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加大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1、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
2、查处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媒介发布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3、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4、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5、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重点场所
(一)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
(二)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
(四)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您:
在选购保健产品时一定要到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药店、商场、超市等处购买,切勿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的活动,避免上当受骗。购买保健产品务必索要并保管好购物凭证(购物小票、收据、发票等)购物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监督职能,若您在消费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请及时向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投诉举报电话:12315,0743-8223776
来源:红网湘西站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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