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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交警联合媒体曝光行人违法行为
2019-03-27 19:50:23 字号:

吉首交警联合媒体曝光行人违法行为

红网时刻湘西3月27日讯(通讯员 陈玫 罗倩)3月27日上午,吉首交警大队法宣股股长向冰、指导员熊楠联合州电视记者在团结广场、商业城人行横道路口开展行人违法大曝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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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曝光现场,上午9点50分,团结广场有两位行人非但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还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被车流拦在马路中间进退不得,十分危险。见状,向冰走到两位行人面前,待可安全通行后,护送他们过马路,再详细为行人讲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上午10点10分,在商业城人行横道处,一位中年妇女背着一名幼儿正准备闯红灯过斑马线时,向冰立即上前及时制止,并耐心对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提醒,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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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除了通过现场劝导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有序通行时,吉首交警还将通过指挥中心电子监控对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通过媒体、官方双微等平台实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吉首交警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人生安全是生活和工作中最基本的保障,请大家在以后的出行中,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马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来源:红网湘西站

作者:陈玫 罗倩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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