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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湘西州大学生应征青年的一封信
2020-04-03 19:08:43 字号:

致湘西州大学生应征青年的一封信

同学们:

大家好!

“报国自古英雄事”,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神圣义务。当前,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各高校开学时间尚未确定,征兵工作仍处于线上开展阶段。根据年度征兵命令,湘西州征兵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希望高校学子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参军报名。为使各位学子更好地了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势,现就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部队发展

(一)报考军校。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二)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三)士兵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四)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

二、退伍就业

(一)定向考录。

1、招录招聘政策适当倾斜

面向退役大学生毕业士兵定向招录:

占比30%:全州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每年招录的计划数;

占比20%: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

3个以上名额:各县市区根据当年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安排

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按照一定比例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高校在校生、新生退役士兵,在退役后复学且毕业的,享受以上四条定向招录招聘政策。

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被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招聘为”村官“、社区人员的,其军龄按连续工龄计入实际工作年限,由录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2、落实优先征集政策。实行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四优先”政策,县市区在本辖区难以落实的,州征兵办在全州范围内统一协调解决。各县市区要开辟绿色通道,在不影响定兵和新兵起运的情况下,保留征兵体检窗口,随时为大学生应征青年做好体检政考工作。发挥高校“征兵工作站”的作用,为应征大学生提供体检政考、入伍办理、学籍保留、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费补偿代偿等“一站式”服务。

(二)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由政府安排工作。

(三)复学优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三、经济补助

湘西州义务兵优待金标准14000元/人.年。在湘西州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除享受国家、军队、省、州的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1、报销体检差旅费。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返乡、返校在湘西州报名应征的,由应征地县市区兵役机关,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据实报销一次体检往返交通费,所需经费从县市区财政拨付兵役机关征兵工作经费中解决。

2、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对湘西州各县市区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按照大学毕业生6000元/人、高校在校生4000元/人、高校新生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3、发放立功受奖士兵奖励金。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个人立三等功以上的,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民政局部门,按优待奖励标准2.5倍发放奖励金。当年多次立功者,按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计算。

亲爱的同学们,在人生抉择的重要时刻,希望你们把握机遇,投身军事变革大潮中的火热军营,把自己绚丽的青春和热血,与伟大祖国的复兴征程紧密相联,与威武雄壮的钢铁长城紧密相融,抒写激荡难忘的军旅人生,为实现强军目标贡献才智和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携笔从戎,报效祖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加入我们,共同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湘西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来源:湘西国防

编辑:欧阳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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