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录雇员5名,其中网络信息、消防管理、人力资源、文旅、文秘岗位各1名,具体详见《湘西高新区招录雇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1日;
7.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雇用程序进行。考试及考核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16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湘西高新区管委会11楼1125室,联系电话:0743-8532625、0743-8532225。报名者每人仅限选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个人征信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含单位社保、银行工资流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报名资料不真实的,取消其招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及录用全过程,存在虚假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录计划。此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0人的,相应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1:9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由区组织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考察环节。
(五)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分为实践考核和实地考察,由区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实践考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根据岗位要求,对实践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全方位评估,并根据实践考核得分高低按照1:1比例确定实地考察人选。实地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按实践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湘西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录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应资格。
(七)雇用。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作待遇
雇员年收入不低于13万元,参照湘西高新区在职在编公务员进行管理,相关政治待遇、工资待遇、奖励性待遇、其他福利按照《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雇员管理依据《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进行绩效考核和管理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劳动纪律、考核不合格及不符合岗位需求人员予以辞退。
(二)本公告由湘西高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湘西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本次招录工作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743-8532625
监督举报电话:0743-8691233
附件:
1.湘西高新区招录雇员岗位计划表;
2.湘西高新区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
湘西高新区组织部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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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部
编辑: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