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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法院:一天时间执行到位15名民工工资
2020-11-26 21:44:43 字号:

保靖法院:一天时间执行到位15名民工工资

红网时刻湘西11月27日讯(通讯员 向兴国)近日,保靖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一涉民工工资的系列执行案件后,从查询到被执行人账户有钱,然后划拨,仅用一天时间就执行完成,支付了15名民工工资。

该起系列案还要追溯到2017年4月,宋某二借用被执行人保靖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资质中标保靖县清水坪镇中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四个项目。宋某二中标后便雇请石某炳负责管理工地及材料、招募民工施工,工程完成后,宋某二未给做工的15名民工结算工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石某炳、石某奇等人将被执行人保靖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和宋某二诉至保靖县人民法院,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据此,该系列案经过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保靖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各民工相应的工资。

被执行人保靖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石某炳、石某奇等人遂来到保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靖法院执行局向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该系列案属涉民生案件,应优先办理,立刻查询被执行人账户,查询到被执行人账户有钱后,立马进行划拨支付给了15名民工,仅用一天时间该系列执行案执行完毕,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向兴国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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