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12月4日讯(通讯员 郑德芳 危心睿)12月3日,在永顺县委政法委的统筹调度下,永顺县人民法院牵头,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卫健局、住房城乡建设指挥部、灵溪镇政府等15个单位协作联动,对位于该县灵溪镇的某栋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切实保障了该县重点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省人大代表刘万云、州人大代表万玉萍、县人大代表徐春泉,检察院检察官在执行现场见证并监督执行。
该案源自一起合同纠纷。金某华和杨某花二人将名下的房屋租赁给向某翠,因永顺县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二人的房屋被政府依法征收,并准备拆迁。后三人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金某华和杨某花二人将向某翠诉至法院。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金某华和杨某花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向某翠腾空其承租的房屋。
法院认为,金某华和杨某花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11月23日,该院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向某翠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腾空房屋。裁定送达后,向某翠未按期履行,该案被移送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给向某翠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其发出了限期腾房的公告。但向某翠到期并未履行,法院遂依法决定开展强制执行。此次腾房是否顺利,直接关系到该县民生工程项目整体进度。永顺县法院高度重视此次执行,积极部署、周密安排、全力开展。
12月3日,执行当天,永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翔宇到现场督导,永顺县四级调研员田志贤负责现场总协调,永顺法院院长候选人田丽霞和审委会专职委员宋祖文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执行工作,永顺县法院抽调干警30余人开展执行。
上午7点半,阴雨绵绵,全体法院执行干警列队集合,执行目标是腾空一栋6层房屋。该栋房屋原用于开设私立医院,房屋内存放了大量的药品、医疗设备,腾空难度较大。但全体执行干警,仍然按照预先分工协作,有序开展执行工作。内卫组的执行干警在房屋附近拉上了警戒线,并负责维护执行现场秩序;登记组的干警负责清点物品、粘贴封条、登记造册;办案组的干警负责全程跟进,与当事人沟通,并制作笔录。公证处派员进行了全程公证。经过将近9个小时的奋战,到下午4点10分左右,该栋房屋被腾空,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永顺县人民法院不断发挥职能作用,该案从申请到执结仅花去11天时间,为县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郑德芳 危心睿
编辑:欧阳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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