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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惩腐铲除毒瘤
2021-05-25 09:13:48 字号:

反贪惩腐铲除毒瘤

为确保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湘鄂川黔省委深入开展反贪污腐败斗争,及时有效遏止贪污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1935年1月29日,省委给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发出指示,全面部署反贪污腐败斗争。省委要求严格执行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的第26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训令规定:凡是苏维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谋取私利,达到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处。省委在指示中还提出了具体做法。

郭亮县龙家寨区委书记肖恢先因放松思想改造、工作作风恶劣、道德品质败坏、生活腐化堕落,导致区级机关的本地干部无法与其共事而纷纷回家。省委特派专人进驻龙家寨区查清了肖恢先的犯罪事实: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得来的一件高级皮袍改成皮大衣,据为己有,贪污银圆450多元,并和土豪劣绅的女儿姘居,在根据地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省委根据调查核实的材料,立即将肖恢先送交省肃反委员会审讯,并在塔卧召开有各县、区、乡代表参加的公审公判大会,依照苏维埃政府惩治贪污腐败的有关规定判处肖恢先死刑。

从此,省委以肖恢先案件为突破口,在领导机关开展自查和清查工作,查获一批贪污案。一批罪恶严重的贪污腐败分子受到严惩。省革命委员会财政部第一任会计科长贪污公款300元、郭亮县苏维埃政府管理科科长贪污公款和乱搞男女关系、大庸县革命委员会第二任财政部长贪污公款先后被处决。

反贪惩腐红色风暴,有力地打击了贪污腐败分子,铲除了根据地毒瘤,纯洁革命队伍,挽回政治影响,以实际行动赢得根据地人民的热烈拥护。

来源:湘西州委党史研究室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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