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6月10日讯(通讯员 罗平平)6月9日晚,花垣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开展“忠心向党、铁血护航”集中清查行动,晚23时许,交警盘查组在县城建设路西门口路段现场查获两人饮酒后驾驶。
行动过程中,李某某驾驶一辆湘U5***9小型轿车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花垣公安交警拦停后,经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酒精检测为23mg/100ml,经查证,驾驶人李某某表示其于当日下午吃晚餐时喝了瓶酒,本以为到了晚上应该会没事了,没想到仍然被检测出。民警表示:“法律底线不能碰!达到20mg/100ml就是属于饮酒驾驶车辆,需接受依法接受处罚。”
另一名被查获人员阳某,驾驶湘UA***9号牌的小型汽车,经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酒精检测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时,驾驶人称其是喝了一杯白酒和一点啤酒,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行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某、阳某饮酒驾驶处1000元,驾驶证处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花垣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法律底线不能触碰,触碰必被抓。端午节临近,请广大驾驶人文明、安全驾驶车辆,杜绝饮酒驾驶。
来源:红网
作者:罗平平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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