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6月18日讯(通讯员 李秀祺 唐环)喜提新车,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花垣县居民李某某却有些郁闷了。近日,李某某朋友购买了新车,想着给好朋友庆祝一番,李某某购买了几箱鞭炮,正当欢天喜地放鞭炮时,被花垣公安巡逻民警发现,依法给予处罚两百元钱的罚款。
6月12日18时许,花垣县公安局三角岩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大云盘路段巡逻时发现附近某农家乐内发出鞭炮声。民警立即赶到该地了解情况。经核实后,放鞭炮者是李某某,因朋友喜提新车为其祝贺,购买了300元钱的礼炮及鞭炮在农庄内进行燃放。了解情况后,三角岩派出所民警对违法人李某某本人进行了口头训诫教育以及处罚两百元钱的罚款,李某某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警方提醒,城区是严禁燃放烟花和放鞭炮的。燃放烟花和鞭炮除对空气造成污染以及噪音扰民外,还会有严重的火灾隐患。如果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李秀祺 唐环
编辑:杨姝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