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6月25日讯(通讯员 向倩)近日,古丈县公安局罗依溪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王某。
6月13日,王某与梅某在网吧因琐事双方发生口角,相互辱骂,在周围人群的劝解下,暂时平息后王某离开。事后,王某因饮酒,酒精上头,再次对梅某产生埋怨,遂回到网吧,将正在上网的梅某叫出,在网吧后门的巷子里对梅某挥拳进行殴打,并将梅某摔倒在地持续殴打。经古丈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梅某伤情为轻微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古丈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向倩
编辑:欧阳琴芳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