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西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情况的通告
(第1号)
7月30日,湘西州检出1例核酸阳性者。经初步调查,该感染者,女,47岁,家住吉首市峒河街道五里牌安置区,共同居住人员1人。该感染者在古丈县墨戎苗寨三星卖场上班。7月26日上午9时30分与江苏省某核酸检测3人阳性旅游团接触。7月30日上午7点30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该感染者在古丈县隔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轨迹追踪、环境及人员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毒正在抓紧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感染者张某7月26日以来活动轨迹:
7月26日早上6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墨戎苗寨上班,17时许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吉首峒河馨苑附近下车,下车后步行去峒河馨苑小区一栋父母家中吃晚饭。吃完晚饭步行回五里牌安置区家。
7月27日7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墨戎苗寨上班,21时坐公司车(湘UA2701)到吉首五里牌后直接步行回家。
7月28日6时30分坐公司车到墨戎苗寨上班,16点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约5点10分到吉首峒河馨苑附近,步行至峒河馨苑小区一栋父母家,晚餐后由弟弟开车去马颈坳镇团结村雅子寨姑姑家,原车返回。
7月29日7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墨戎苗寨上班,10时许到墨戎卫生院进行新冠核酸采样。17时20分许坐古丈至吉首中巴17点50分至吉首市五里牌岔路口下车。然后步行到峒河馨苑小区一栋父母家中吃晚饭。晚饭后步行回五里牌安置区家中。
请广大市民及游客积极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以及7月17日(含)以来有张家界市旅居史的人员(含出差、旅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就近核酸检测。同时,主动向社区(村)报告,接受相关管控。
(二)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出现“红黄码”情况,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并接受相关管控。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和防控工作大局,请广大市民及游客关注官方权威信息,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同时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全力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来源: 红网
作者: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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