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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居民举报消防违法行为 消防责令限期整改
2021-08-18 11:18:36 字号:

龙山:居民举报消防违法行为 消防责令限期整改

红网时刻湘西8月18日讯(通讯员 田媚)8月16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市民来电举报:“龙山县机械厂安置房某栋居民向某(被举报人)在同住的楼房5楼和6楼之间,自行安装了一个防盗铁门,影响整栋居民通行,物业及同住居民多次劝诫拆除,向某不予理会,希望消防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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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实情况。

接到举报后,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派出消防监督员,深入现场予以核查。经检查发现, 举报情况属实,确实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针对以上问题,消防监督员约谈物业负责人及被举报人向某,向其阐述了该违法行为及危害,责令限期维修,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同时要求物业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核查结束后消防监督员现场电话告知举报人相关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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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举报人责令限期整改消防隐患。

对此,大队消防监督员针对核实的隐患,当场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物管单位和被举报人限期整改,并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大队监督消防监督员督促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保持小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

“民生无小事,我们消防部门把处理群众投诉作为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在现场核实后能处理的马上解决,不能马上整改的发出限时督办通知,并加强跟踪督促,推动问题解决,还市民群众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说,“通过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充分体现了居民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对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及对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视,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及控制隐患增量,确保了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单位违反规定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则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任何消防隐患,可拨打“96119”进行举报。

来源:红网

作者:田媚

编辑:张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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