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11月3日讯(通讯员 陈玫 罗倩)“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发生紧急情况后的一道重要安全防线。”今年9月以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上级安排,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并扩大社会覆盖面,全面提升宣传覆盖率,推动吉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步伐。
“我就是过来赶集的,你们为什么要拦住我?”一位没有戴安全头盔的大爷被交警拦下后,情绪激动地说道。执勤交警立即解释,出于对摩托车驾驶员自身安全考虑,上路驾驶摩托车的过程中需要全程佩戴安全头盔,并普及了“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交警耐心解答疑惑后,大爷开始主动配合检查,表示以后会遵守交通法规,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针对此类情况,交警在城区、国省道等重要路口,对过往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员采取劝导、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提高“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提升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出行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大队联合农村派出所深入各个村庄、学校、企业和社区,要求外卖、快递等重点行业加强自身安全督查主体责任,督促从业人员使用合法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并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结合“摩托车断电”典型事故案例,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发函,呼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安全驾驶。
截至10月30日,大队累计出动警力4000余人,警车400台次,共查处“摩电”交通违法行为1381起、撤除伞具17把、电动车、摩托车未佩戴头盔1108起,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海报200余张,教育劝导近千余人,有效震慑“摩电”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吉首交警将采取常态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严管严控,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陈玫 罗倩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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