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2月19日讯(通讯员 卿玉琳 祝梓翔)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利用法律手段促进社会文明进步,2月18日,湘西州委宣传部召开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指导会。州人大法制委、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州司法局、州文明办、州委党校《条例(草案)》起草团队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立法指导会上,州文明办负责人就前期立法筹备工作进行了介绍;起草团队负责人就《条例(草案)》的立法目的及必要性、立法体例建议、如何体现地方民族特色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州司法局、州人大法制委、州人大社会建设委相关同志依次进行了立法工作指导,针对《条例》的起草工作,在各自领域提出了专业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州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对各发言人的建议表示了充分肯定,希望起草团队对各方面的建议要认真研究,会后进一步归纳吸收。同时,提出《条例(草案)》的起草要抓住三个关键词:一是要抓主动,积极作为,把握时间节点尽快撰写出草案文本;二是要抓专业,要“遵循立法技术规范,讲好法言法语”,通过专业性提升立法质量,实现最佳立法效果;三是要抓特色,结合湘西本土少数民族特色,不照搬照抄,突出立法亮点。要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准确反映人民利益和意志,起草高质量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来源:红网
作者:卿玉琳 祝梓翔
编辑:张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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