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3月18日讯(通讯员 向晓玲 李剑)同饮沅江水,共护水生态。沅江干流全长1033公里,泸溪县与辰溪县共管部分为33.5公里。为持续推动泸溪县与辰溪县共管河流的联防联控,3月16日下午,泸溪县检察院、河长办与辰溪县检察院、河长办就共管河道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举行首次联席会议。会议主要就沅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互相通报和沟通交流,就协同推动沅江流域生态共建、环境共治、资源共管进行了商讨。
两县对《关于建立沅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进行了审核。主要对制定行政公益诉讼范围;沅江流域水体保护,沿河流域森林、草地、湿地和动物资源保护,法律规定的其他类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以及检察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关于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权,接受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通报与反馈等,统一执法标准和司法办案尺度,共同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修复与损害赔偿执行监督的协作配合进行审定;加强协作共监共管。两县检察机关定期或者不定期联合开展沅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设立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加强日常联络、线索交换、信息共享,互相通报,共同商讨,并建立问题台账,同时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协作推进;跨区域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健全河长制与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协调督导职能,共同推动建立跨县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对河长制工作的落实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至关重要性进行强调。强化河长履职,严格落实定期巡河工作要求,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加强河湖治理管护,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河长办工作,加强工作督办,常态化开展暗访调查,建立工作整改台账;使用河长制信息平台及时报送工作进度信息与相关数据;组织教育培训,大力宣传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继续加强重点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黑臭水体、工业污水、农业面污染等整治工作;建立联合执法监管,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 一河一警”等工作机制;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突出抓好“清四乱”、禁捕退捕、码头渡口整治等重点工作,切实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共同推进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深化跨县河流环境治理交流合作,打造良好沅江水生态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向晓玲 李剑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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