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吉首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公安交管部门道路违法停车行为查处工作,进一步明确并公告如下:
一、公安交管部门采用非现场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涉嫌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将通过短信方式及时向车主发送信息,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驶离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二、在公安交管部门公示的严管路段违法停车超过90秒的,电警将自动抓拍,公安交管部门将按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
三、在非严管道路上违法停车超过10分钟的,电警将自动抓拍,公安交管部门将按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
四、在道路(含严管路段及非严管路段)人行横道线、黄色网格线、信号灯控制的渠化路口内、公交车站内(公交车除外)及道路中间随意停车(包含上下客的)或因违法停车造成道路交通严重拥堵和交通事故的,一律按违法停车予以处罚,不受违法停车时间限制。
五、在严管路段临时停车上下客,确因人员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等特殊原因造成被电警抓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违章短信提示后15日内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申诉,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属实后会及时撤销,不予处罚。申诉电话:0743-823912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或者在交管12123APP平台进行申诉。
严管路段标牌。
附:吉首市严管路段表
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4月18日
来源:红网
作者: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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