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湘西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水文预报预测,依据 《湘西自治州防汛应急预案》 有关规定,州防指决定:自 6 月 4 日 12 时起,将防汛抗灾应急响应等级从 II 级降为 IV 级。
当前,我州仍处于防汛关键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要求,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监测预警,着力抓紧抓实后续应急抗灾救灾救助工作。目前,全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级仍为 I 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防地质灾害的滞后性,继续强化巡查排查,加强转移人员管理,险情消除前,不得让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
湘西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6月4日
来源:红网
作者:湘西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张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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