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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首城区第八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10-30 13:20:44 字号:

关于开展吉首城区第八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关于开展吉首城区第八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吉首市广大市民: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吉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10月31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第八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一)时间:10月31日8:00—18:00

(二)地点:乾州街道、峒河街道、镇溪街道、石家冲街道、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社会面共设置43个采样点,全体市民就近采样,学校共设置49个采样点,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在校采样。

二、相关事项与要求

(一)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对象实行上门采样。“红黄码”人员采样按原通告执行。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人员,家人可提前向社区报备,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采样。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与本轮核酸检测。身体健康状况异常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就医,待症状消失后进行检测。

(二)严禁48小时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进入宾馆酒店和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严格限制72小时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进入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各公共场所务必按照要求,对人员进行“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加强对核酸检测不合格人员的排查劝导,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社区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本轮核酸检测全部免费,市民群众务必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依法履行防疫义务。无故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不同情节,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直至治罪定罪处罚。

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感谢您对吉首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所有乡镇

11月1日8:00-18:00,在双塘街道、马颈坳镇、矮寨镇、河溪镇、己略乡、太平镇、丹青镇7个农村片区继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附件:吉首城区第八轮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

吉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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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吉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张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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