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泸溪税务一体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大会报告、相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展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实际成效,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生命线”。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必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自我革命,是党通过不懈努力找到的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我们将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牢记“两个长期存在”“两个永远在路上”“三个务必”,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与坚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省税务局党委“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促执行”工作要求。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夯基提质,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推动税收事业发展的工作优势。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以严的基调常态化整顿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提升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一体推进“三不腐”,努力让清廉成为泸溪税务的鲜明标识。
牢记“国之大者”,定准组织税费收入“中心轴”。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充盈的财力支撑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保障,必须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以大国税收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我们将紧紧围绕“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职责,聚焦高质量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目标的中心工作,以超常规手段,强征管、控风险、保质量,为泸溪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更加有力保障。建立完善税收征管基础制度,健全征管质效评价机制,不断夯实税源基础、强化税务管理,推动全县税收征管质效稳步提升,坚决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加强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逐步实施事前服务提醒、事中更正提示和业务阻断、事后快速响应的全流程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原则不松懈,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不动摇,不违规或提前征税收费、不拖延或打折落实减税降费、不损害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严明组织收入纪律,确保税费收入质量。
牢记“国之大者”,争做优化营商环境“主力军”。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好的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作为离市场主体最近、为百姓服务最直接、和群众打交道最多的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之一,我们将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推便民之举、施利民之策、办惠民之事,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推动税费服务方式转型升级,深化“非接触式”办税,构建“一体化、平台化、智能化”税费服务支持体系,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诉求,让便民办税的“春风”四季常吹、四季常新。认真推进精确执法,自觉用法律的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执法工作,深入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落实“无风险不打扰”“柔性执法”,既对税收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又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做到精准推送、便捷办理、快速到账,用好政策“真金白银”,激活市场主体“一池春水”。
牢记“国之大者”,吹响助力乡村振兴“集结号”。二十大报告指出“实现中国式的现代化,任务最艰巨最繁重的仍然在农村,必须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在经历艰苦卓绝的奋战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党中央做出了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我们将坚决扛牢扛实政治责任,立足职能优势,暖心服务“三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继续展现精准扶贫首倡地的税务担当。充分发挥后盾单位作用,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农村饮水、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增进民生福祉。强化税收引导扶持作用,立足当地红色文化、绿色生态、古色乡风,大力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壮大,落实贯穿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税惠政策,进一步焕发乡村生产经营活力,增强“造血”功能,促进村民增收。推进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乡村文明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环境整治措施,引导村民增强文明意识、培养良好道德,齐心协力改善村容村貌、村风民风,让农村增“颜值”、提“气质”、升“品质”。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泸溪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红网
作者:彭文巩
编辑:张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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