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湘西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依据《湘西自治州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州防指决定:自4月2日18时30分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湘西高新区)防指、州防指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突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迅速落实监测预警、防洪调度、巡查排险、避险转移、应急处突、值班值守等工作措施。必要时,州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主要防指成员单位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县市(湘西高新区)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到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三个一律”“五个到位”“八项机制”工作要求,全面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湘西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2日
来源:红网
作者:湘西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张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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