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4月10日讯(通讯员 向晓玲 石清水)4月8日,湖南省河长办督察组一行在州河长办和泸溪县水利局工作人员陪同下,对该县河道采砂以及乡镇河长制工作建设进行了督察。
督查组一行首先查看了该县浦市镇铁柱潭Ⅱ标段、麻溪口Ⅰ标段河道采砂现场以及李万祥、浦市大码头河湖遥感卫星发现 “四乱”问题的整改现场。并在现场指出,要加大采砂管理力度,杜绝乱采、盗采现象的发生,确保行洪和通航安全。加强河道岸线管控力度,对乱倒乱堆、侵占水域岸线现象要及时清理到位。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在时间节点内,对省、州河长办交办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到位。
省河长办督查组还对该县浦市镇、潭溪镇两个乡镇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在督查过程中,对乡镇河长办人员落实、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和河道“清四乱”工作台账、年度工作计划与经费投入、保洁员和一河一警名单、样板河建设、河长公示牌设立情况等资料进行了查看,并对县、乡两级河长办值班电话是否有人值守;乡、村两级河长是否明确河长职责和巡河时间要求;河道保洁员、河道警长是否明确管护河湖名称和管护范围等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核实。
通过查看资料实、电话抽查和现场汇报,督察组对泸溪县乡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也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督察组指出,乡、村两级河长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把巡河工作落到实处,在巡河过程中要寻找问题,解决问题,巩固前期工作成果,防止河湖“四乱”问题反弹;加强乡镇河长制工作队伍建设,务必加强从事河长制工作人员的数量与质量建设,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好河长制工作中的衔接机制,按照“两长两员”即河长+警长、办事员+保洁员的工作要求,明确人员的工作职责,使河长制工作开展过程中有步骤、计划,思路清晰、责任明确;要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尤其是对河道保洁员、河道警长等相关人员进一步落实责任区,建立河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河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来源:红网
作者:向晓玲 石清水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