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6月24日讯(通讯员 周法)2020年6月20日至24日,湖南省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仕勇、王仕海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
湘西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6月以来,王仕勇、王仕海先后以花垣县昊阳兴矿业有限公司、花垣县同力矿业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形成以王仕勇为组织、领导者,王仕海为领导者,王仕勇、王仕海二人网罗的亲友、刑满释放人员及其他人员共21人(其中1人已殁,7人另案处理)为组织成员的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矿山经营过程中,实施了故意杀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等14起犯罪行为及8起违法行为,触犯了九个罪名。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攫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部分用于组织成员的工资发放及奖励,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花垣县及矿山行业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在严格做好防疫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新闻记者及社会群众在该院第二、第三审判法庭通过庭审同步视频旁听庭审。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周法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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