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7月10日讯(通讯员 刘芳)近期,湘西州商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申报进口贴息资金,以缓解疫情期间企业资金紧缺的困难,助力企业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企业可利用进口贴息资金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扩大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档次、研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帮助企业用好用活进口贴息这一政策工具,将有力推动湘西州外贸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品竞争力。
据悉,进口贴息是中央财政对外贸企业以贴息方式给予支持的专项资金。企业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及根据形势变化印发的新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三)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四)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六)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七)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50万美元。
对符合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将给予贴息方式支持。贴息本金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申报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贴息率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贴息金额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且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给予贴息支持。
湘西州商务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并积极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在资质对照、材料准备等各个环节对企业进行详细指导,确保湘西州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均能申报。
来源:红网
作者:刘芳
编辑:欧阳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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