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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知识课堂(二):打击非法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安全用卡你我他

近年来,作为个人信用标志的银行卡和账户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严重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公众应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使用账户(含银行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勿将个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

银行卡及身份证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洗钱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相关人员5年内将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及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相关人员甚至可能涉嫌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果身份证被用于冒领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等问题,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2.保护好银行卡信息和密码,防范信息被盗。

持卡人在日常使用或线上进行支付时,要注意防止密码、验证码及个人信息的泄露,保管好支付介质,登陆正规网站,切勿误入钓鱼网站而导致被窃取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以防被盗。不用的银行卡不要丢弃,最好去银行进行注销,丢失的银行卡也要尽快挂失。

3.出租、出售、出借个人账户具有社会危害性。

不法人员会利用他人账户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毒品买卖、电信诈骗、逃税、洗钱等非法活动。

4.发现不法行为要积极举报。

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等的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0/09/18/8316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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