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11月18日讯(通讯员 丁丹 吴艳 麻秋慧) “喂!110吗?我要报案,我的车被人砸了,丢失了现金3000元。”
“我要报警!早上起来发现停在地下停车场的车后玻璃被人砸了,丢了几条香烟。”
今年7月以来,花垣县公安局连续接到十多名群众报警,均称自己的私家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接警后,花垣县公安局立即指派刑侦大队、三角岩派出所精干力量对案件展开侦查。
据多名被盗车主反映,他们都是前一天夜间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准备上班时,发现车后窗玻璃被砸,车内的公文包、现金、银行卡被盗,值钱的财务被盗贼拿走,而一些公文包、身份证等物品则在扔进了被盗车辆不远处的垃圾桶。相似的作案现场、相似的作案时间,花垣公安局办案民警在细致勘查走访后确认为同一人作案。
然而调取各案发地周边视频监控后民警却发现,嫌疑人反侦查意识较强,每次作案都全副武装,戴帽子口罩,作案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等痕迹,嫌疑人身影多次消失在民警的视线中,案件陷入停滞。但花垣公安民警们并没有放弃,兵分多路,一路民警继续在城区各停车场蹲守,另一路民警对本县的有砸车盗窃前科的人员进行分析比对。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走访,一名花垣籍有盗窃前科的人员龙某明进入警方视线,龙某明有盗窃前科,经仔细排查对比,其体貌特征与案发现场高度吻合,花垣警方最终确定,龙某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此时,嫌疑人龙某明却不在花垣,前往了长沙。为避免打草惊蛇,花垣公安刑侦大队民警守株待兔。2020年11月10日,龙某明返回花垣,入住在花垣西长街某宾馆,得知情况后,花垣警方立马组织民警前往抓捕,最终,还在睡梦中的龙某明被民警顺利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龙某明对其在花垣县进行十余起抢砸车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停车是要停到有监控或者是正规的停车场,在车内不要放贵重物品,以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丁丹 吴艳 麻秋慧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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