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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公安“断卡行动”: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红网时刻湘西11月19日讯(通讯员 吴艳 麻秋慧)用自己身份证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再出售给他人,每张卡就能卖到从几百到几千不等,轻轻松松就能赚钱,如果是你,会心动吗?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以贩卖开办“电话卡、银行卡”为重点的“断卡”专项行动。为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花垣县公安局重拳出击开展整治打击行动,截止目前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人,刑事拘留9人,教育训戒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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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实施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流转,难以追踪和打击。

2020年09月10日,花垣县公安局接到上级部门指令,县内有人贩卖电话卡用于网络诈骗,该诈骗集团已经用电话卡成功实施诈骗数起,导致受害人损失近十万余元钱。接到指令后,花垣公安立即选派民警对案件展开侦查,通过侦查发现,2020年7月份至今,一伙以陈某伟、杨某勇等人为首的倒卖电话卡组织在花垣县活动,该组织在明知贩卖电话卡是用传播网络赌博和实施电信诈骗的前提下,仍大力网罗各类社会闲散人员,前往花垣县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办理电话卡用于出售,从中获取利润。而这些电话卡则被诈骗集团用于实施电信诈骗,据统计,骗取的涉案金额共计达百万元。

掌握情况后,花垣县公安局立即收网,依法刑事拘留该组织犯罪嫌疑人陈某伟、杨某勇、姚某泉、石某杰、杨某胜、石某、吴某冲、黄某应、田某尧共计9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和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及电话卡。因为你卖出的手机卡、银行卡通常会流入非法渠道,最后成为电诈、网赌等违法犯罪团伙用来隐匿身份的通信通道和洗钱的资金通道。而持卡者本人也会5年内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个人征信上也会留有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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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吴艳 麻秋慧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0/11/19/8593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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