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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花垣望城一男子被花垣公安处罚

红网时刻湘西3月26日讯(通讯员 麻秋慧 唐环)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正月十五后,花垣县城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日,花垣公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查管控,严查违法燃放行为,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实施“零容忍”。

3月23日上午,花垣县公安局三角岩派出所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花垣县花垣镇望城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制止,并将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杨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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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3月23日上午,杨某某及家人为其刚过世3天的母亲进行祭奠而燃放烟花爆竹。根据规定,花垣县花垣镇望城村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杨某某的行为属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三角岩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麻秋慧 唐环

编辑:李艳华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3/26/9129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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