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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法院:民间借贷惹纠纷 法庭调解促和谐

红网时刻湘西4月1日讯(通讯员 张明礼)3月29日,凤凰县人民法院阿拉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邻里和睦。

原告龙某某为凤凰县阿拉营镇安坪村村民,2020年7月被告龙某以种植烟叶等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7.7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月利率2%。借款到期后,被告龙某并未履行承诺,在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后,拖延至今未清偿所欠原告借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阿拉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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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李小雷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过程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真进行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被告方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借贷事实,以感恩的心来对待曾经帮助过自己的原告,最终让被告认识到自己的态度存在问题。随后,被告龙某表达了悔意、愿意尽快偿还借款,请求分期偿还。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被告龙某会在调解期限内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至此,一起始于争吵终于握手言和的案件在两小时内顺利结案。

法官提醒,在当今民间借贷案件频发的形势下,广大民众借钱需谨慎,还钱尽所能,讲究诚信少争纷,互助互进促和谐。

来源:红网

作者:张明礼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4/01/9145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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