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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州酒店行业化妆品监管行政约谈会

红网时刻湘西5月11日讯(通讯员 尚丹 游朝晖)“在受疫情影响酒店行业处于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柔性执法,对酒店行业的经营行为作出提醒、警示和告诫,将服务和教育贯穿到监管执法全过程中,对酒店行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协会将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学法守法,切实履行好法规规定的经营者义务。”湘西州旅游饭店协会会长李国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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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1日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正式实施,条例第42条明确:“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酒店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该行业对条例规定需履行的义务普遍存在认知不清,履行不力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酒店行业的化妆品经营行为,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州市场监管局秉持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执法理念,以行政约谈的柔性执法方式规范经营行为,让市场监管更有温度。5月8日下午,湘西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州旅游饭店协会20余家副会长单位,集中开展化妆品监管行政约谈会。州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石虎就酒店需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事项作出提醒、警示和告诫,要求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以点带面,督促协会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及时整改到位,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并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资料100余册。

这是该局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典型案例之一。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广大市场主体的正常生存,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州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通过预警、提醒、约谈等方式帮助行政相对人及时纠错改正,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尽可能不受影响。对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柔性措施,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尚丹 游朝晖

编辑:祝勇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5/11/9327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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