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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还吊销驾驶证!泸溪交警接连查获两起二次酒驾

红网时刻湘西6月9日讯(通讯员 杜福林 田烨)俗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对于曾因为酒驾、醉驾被处罚的驾驶人来说,本应该汲取教训,敬畏法律,可偏偏有人不思悔改,选择以身试法,最终被泸溪公安交警抓了个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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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溪公安浦市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在浦市镇荷园路交叉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驾驶无牌电动四轮车的驾驶员黄某面色泛红、说话吞吞吐吐,嘴中带有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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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驾驶人邓某驾驶机动车从白沙县城中医院路段往防疫站方向行驶,在泸溪县审计局门口路段被白沙交警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过三次酒精呼气式检查,其体内酒精含量分别达到64、67、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后经系统查明,两名驾驶人都曾因酒驾接受过交警处罚,此次均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泸溪公安依法对两名驾驶人实施行政拘留、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泸溪公安交警再次提醒:酒驾醉驾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拒绝酒驾、醉驾,文明驾驶出行。

来源:红网

作者:杜福林 田烨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6/09/9482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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