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6月15日讯(通讯员 麻秋慧)近日,花垣县居民胡某祥、石某妹,村民石某明因多次到北京地区非正常上访、重复越级上访,被县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察并依法刑事拘留。
2009年10月以来,居民胡某祥、石某妹二人先后40余次前往北京地区非正常上访,在非访过程中采取极端手段,恶意滋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花垣县公安部门曾对其违法行为先后做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处罚,但两人在明知其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今年以来,两人又多次赴京上访。5月21日下午,花垣县公安部门民警在向两人解释有关政策时,石某妹拿着菜刀指向民警,并以自杀相威胁拒不配合。5月27日,在北京警方的协助下,胡某祥和石某妹被抓获归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花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自2019年6月起,花垣镇村民石某明因征地拆迁一事,多次前往国家信访中心重复越级上访、缠访。花垣镇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石某明诉求予以依法调解。石某明在其信访问题已答复处理的情况下,仍然多次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多次到国家信访局重复登记,以访施压,企图达到个人目的。花垣县公安部门多次对其教育,石某明仍不知悔改,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6月10日,花垣县公安局对石某明重复越级上访、缠访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处以刑事拘留。
以案释法:公民在信访时,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自己的诉求要有理性的判断,是否合理合法,解决是否有现实性, 切忌胡搅蛮缠、无理取闹,极端的维权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郑重告诫:信访必须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文明、理智、合法的方式有序进行。进京越级上访,采取极端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甚至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国家形象,有的还以此向相关部门索取不当利益,这种越级的、过激的上访方式,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涉嫌触犯法律。
来源:红网
作者:麻秋慧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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