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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融媒丨凤凰法院:160余名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

凤凰融媒6月22日讯(通讯员 杨昭 费立民)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深化警示教育效果。6月18日上午,凤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朱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单位受贿罪一案。此案由凤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瀚冰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政法部门160余名干警到庭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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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某担任吉首市某局副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徇私情擅自为他人违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情节特别严重;利用其职务便利,向管理对象借款用于打新股,变相获利135.334427万元,数额巨大;任职期间贪污公款7.4178万元,数额较大;作为某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回扣63.61197万元用于单位开支。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就有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观点及意见,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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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单位受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被告人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合议庭经过评议,予以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并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以及冻结的款项判决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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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干警认真聆听,直观了解被告人犯罪历程,深刻感受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审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以该案为鉴,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守好底线、筑牢防线、不碰红线,切实做到公正廉洁。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有效地发挥了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把身边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为政法干警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来源: 凤凰融媒体中心

作者: 杨昭 费立民

编辑:张艺凡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6/22/9576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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