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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服务型执法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靖县打造交通服务型执法纪实

红网时刻湘西7月29日讯 (通讯员 彭清君)今年5月以来,保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全力打造服务性执法建设。

今年,保靖县电力部门在保靖县境内S256线维护电力运输安全施工,对公路行道树中进行砍青,由于不规范,造成部分公路行道树被砍伐,被群众举报后,保靖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对该涉路施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在案件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在该案发生之前,保靖县电力部门多年以来因为群众用电需要,经常占用公路施工和电线运输维护,影响到公路部门对路产路权的维护。为此,保靖县公路部门和电力部门经常性发生争执,一边以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重,一边以路产路权维护和通行安全为重,但是最后结果都不了了之。

类似情况,经常性涉及公路施工部门的还有住建部门、水利部门、文化部门、电信、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因民生建设涉及公路施工和公路部门经常性发生争执。

如何破解执法服务社会发展的难题,是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面临的重大课题。保靖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副局长彭维以处罚保靖县电力部门损害行道树为例,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加强服务型执法,促进和谐》为课题的调研。在案件处理中,保靖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秉承服务的理念,建议保靖县电力部门及时补种行道树,按照主动消除违法行为,进行减轻处罚。这种执法模式,赢得电力部门认可,也彰显保靖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力度”和“温度”。

以此为契机,保靖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深入企业涉路施工现场进行了解。

建立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凡是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涉及公路建设的,由建设单位牵头,分管交通副县长、县交通执法部门和公路部门负责人参加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对涉路施工引起的法律后果问题进行评估,确保达成共识。

建立交通运输执法提前介入机制。由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牵头,建设单位和县公路部门配合,落实对施工方现场执法监管制,涉路施工行为合法合理性进行监管,减少施工单位故意、或者人为破坏公路及公路设施行为。

建立交通运输执法保障服务机制。保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民生实施项目建设参与者,优化服务意识,按照职范围内,坚决打击利用、借用公路通行名义无理阻碍施工,对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需要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和设施依法拆除,为民生实事项目创建良好的施工环境。

此后,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电力公司先后S318线涉路埋设管线,架设电杆积极主动邀请保靖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参与,为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相互也再没有发生“扯皮”的现象。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保靖县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局将更多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温度”。先后在县交通运输执法大厅、溪洲治超站添置座椅、免费饮水,在处罚中心设置非税缴纳系统,减少群众少跑,大队食堂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午餐等等。

“通过服务型执法建设,我们执法的方式方法得到改进,也深受得到群众和企业肯定,原来经常出现对立的执法场面明显减少。”保靖县路政执法中队长王太福说。

“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才能得到人民群众支持。”保靖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彭维说。

截至7月,保靖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在今年办理110余起的处罚案件中没有发生投诉现象。在未来的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保靖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继续探索服务型执理念和模式,全方位推进服务性执法建设,打通执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赢得群众、企业理解和支持,为交通运输执法环境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执法社会氛围。

来源: 红网

作者:彭清君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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