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11月9日讯(通讯员 丁丹 张红军 郭珊珊)10月以来,湖南省凤凰县公安局针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关联犯罪方面持续发力,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不断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快速侦破了一批案件,抓获了十几名犯罪嫌疑人,有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
案例一:
近日,凤凰县公安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主动出击,成功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7名,接收网络涉案资金总额约为210万元,缴获涉案银行卡17张。行动中,刑侦大队发现有多名电信诈骗嫌疑人疑似在辖区内活动,发现线索后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调查,随后成功锁定了杨某群、黄某桥、田某等人为首的3个帮助信息网络电信诈骗团伙中7名涉案人员。经过与指挥情报中心联合开展工作,成功将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3个团伙中7名嫌疑人,在明知是为网络赌博等网站“洗钱”的情况下,利用手机操作“接单”。目前涉案7人均已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案例二:
近日,凤凰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龙某等人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存在异常,有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嫌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龙某金、龙某华、田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10月13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龙某等三人成功抓获,经查,2021年9月以来,龙某等人在明知他人是使用银行卡帮助网络犯罪活动转移资金,而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并赚取报酬。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等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近日,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吴某富、吴某保、杨某德、田某军等四人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经讯问,吴某富等四人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及支付宝用于转移网络犯罪活动资金,仍然将各自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利。目前,吴某富等四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丁丹 张红军 郭珊珊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