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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依法强制报废一批隐患车辆

红网时刻湘西11月17日讯(通讯员 粟丹)“购买新车后记得第一时间上牌,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检,不然您的爱车就要被强制报废喔!”在报废现场一名民警说道。11月6日至8日,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近期已公告三个月的297台逾期未处理和达到报废标准车辆进行集中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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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报废车辆系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减量控大”工作、“戴帽工程”行动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等专项行动,依法查扣的一批无牌无证长年未检验、达到报废年限且公告三个月未来接受处理的车辆。这些车辆性能极差、安全系数较低,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消除安全隐患,大队决定按照相关程序对297台车辆进行依法强制报废,经报请县财政部门批准且向县委政法委派驻纪检组报备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物资废旧回收公司进行强制报废,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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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中报废车辆强化了机动车源头管理,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无牌无证、报废车违法上路行驶的法制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粟丹

编辑:张艺凡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11/17/10404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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