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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山护水,定当有我”——湘西州生态环境系统绩效考核工作纪实

红网时刻通讯员 向莉 张均雯 湘西报道

今年以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绩效考核工作为抓手,持续发力,以考核促工作,以绩效促实效,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围绕“基础更实”,从理论武装入手,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组织引领,推进工作落到实处。以党建为抓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州生态环境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主线,突出抓好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二巡回指导组来局检查指导工作时予以充分肯定,州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第88期还独刊《州生态环境局:心系群众 情牵民生,让“党史红”引领“生态绿”》予以推介。

思想先行,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线上线下同步学。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全面推广应用“学习强国”“湘西州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全州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征文活动优秀论文评选30篇优秀论文中,生态环境系统3篇论文入选获奖。

深度融合,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为主线,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发展。一是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级城市吉首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5%,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二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卓有成效。通过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交办、锰污染治理批示、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专项整治,解决了我州一批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花垣县矿山整治整合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围绕“环境更美”,从标本兼治入手,以“放管服”助力“护山水”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源头严控”,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预防为主”方针、以相对较小的代价实现生态环境效益最大化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围绕“1234”,湘西州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贯穿于生态环境源头管控工作始终,强化了“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障。

守住一条底线。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把好环境准入“源头关”。一是开发建设选址布局不能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除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外,其他开发建设项目不得占用,确保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二是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不能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对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流域,实施区域限批,确保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三是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不能违背产业政策负面清单。凡是国家重大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省以上发改部门明确的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环境准入坚决不予审批。

处理两个关系。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在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矿产品开发冶炼加工领域“做减法”,通过收紧环境准入,倒逼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退出,按照“减量转换”原则,支持锰、锌、砂石土等矿业整合项目,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在两者相互促进、相互统一的领域“做加法”,通过鼓励环境准入,积极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势产业链发展。

管控三个重点。重点加强“矿区”和“园区”管控,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入园。重点加强“两高”项目管控,坚决遏制钢铁、铁合金、有色冶炼、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重点加强涉危险废物项目、涉尾矿库项目的管控。

把好四个标尺。通过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体系、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刚性约束、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以“绿色标尺”服务高质量发展。

围绕“实力更强”,从绿色发展入手,以“铸铁军”展示“当有我”

在生态环境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中,全州生态环境系统通过同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部门职能整合、队伍力量壮大、管理模式创新、环保格局构建“五个抓手”,建机制、夯基础、优机构、强队伍“四项成效”显著,铸造了一支政治强、本领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生态环保铁军。

“四个变化”重建体制机制。一是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任免。二是增设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环境评估服务中心2个副处级机构和州区域环境监测站1个正科级机构。三是县市撤销原县市环境保护局,组建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人、财、物统一由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其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负责。四是原州环境监测站调整为省厅驻州监测机构,湘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生态环境厅任免。

“四个调整”理顺工作职能。将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部分职责划入州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彻底理顺“岸上和水里”“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关系,有效解决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上的交叉重复与多头治理。

“三个纳入”构建环保格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州、县(市)、乡(镇)三级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及时调整州、县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湘西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湘西州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大格局。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州生态环境局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调动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县市各分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打造全国绿色低碳发展样板区新定位、建设生态湘西新目标,跑好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湘西的“第一棒”。

来源:红网

作者:向莉 张均雯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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