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1月4日讯(通讯员 张进 唐明月)为深入推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即将到来的春运、春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月4日,湘西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近期查处的48名醉驾人员进行公开曝光,以此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酒驾的界定标准: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醉酒驾车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湘西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危害多,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降低,反应迟钝,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红网
作者:张进 唐明月
编辑:张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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