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顺:男子租来豪车行诈骗 才出监狱又入牢房

红网时刻湘西3月11日讯(通讯员 唐建军 丁利霞)近日,永顺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历时8个月打掉一个利用租来的豪车作抵押诈骗他人巨额钱财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将刚出狱不久的主犯林某某再次送入看守所大门。

2021年7月6日,永顺县公安局接到永顺某名车俱乐部负责人田某某报警称:他被林某某用租来的豪车作抵押先后诈骗现金280余万元。

图片8.marked.jpg

接警后,城南派出所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经初查后,决定立为刑事案件侦办。经查,因犯非法集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林某某出狱后,本性不改,盯上了租车公司的豪车并对租用的豪华轿车动上了歪点子。2021年3月,林某某以做生意为由以每天1000元的价格先后从怀化市某租车公司和花垣县某租车公司租来保时捷、奔驰、宝马、丰田霸道等名牌轿车11辆,后找到文某、庹某某、石某某、黄某某、石某等人(均为花垣县人)为托,以文某、庹某某、石某某、黄某某、石某等人的照片伪造了车辆行驾驶及身份证件,再以家中有难事急需用钱为由将11辆豪车以低价抵押给永顺某名车俱乐部,从中骗取现金280余万元。骗得巨款后,分给文某、庹某某、石某某、黄某某、石某等人1至2万不等作为辛苦费和报酬,其余264万元被林某某赌博挥霍一空。

2021年7月,城南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文某、庹某某、石某某、黄某某、石某五人抓获归案。10月,主犯林某某(花垣县人)因另案被花垣县公安局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文某、庹某某、石某某、黄某某、石某等人对伪造证件后抵押租来的豪车诈骗他人钱财一事供认不讳。

图片9.marked.jpg

目前,文某、庹某某、石某某、黄某某、石某已被移送检察院起诉。林某某因涉嫌其他犯罪,交由花垣县公安局并案侦查,追回的车辆一并移交花垣县公安局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唐建军 丁利霞

编辑:张艺凡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2/03/11/10999109.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时政
  • 政法
  • 民生
  • 县市区
  • 公示公告
  • 旅游
  • 经济
  • 教育
  • 红图
  • 精彩视频
  • 虢正贵
  • 龙晓华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西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