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巩固提升湘西高新区文明创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以创促改、以创促管,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和沿街门店管理,积极创建“五好园区”。根据城市管理等相关条例,经研究决定,现制定八条管理措施。
一、高新区辖区道路设置严格管理路段,在严管道路起始点立标志牌,严禁机动车随意停放,分别是:武陵山大道、学院路、丰达路、工业大道、长潭路、滨溶路、滨江路、吉宏路、开发路。
二、在设有停车泊位的公共场所,机动车应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头方向应与车辆在该道路上行驶方向一致,不得逆向、压线停车。
三、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区域内停放,按照“集中停放、摆放有序、车头朝路、首齐尾正”要求规范有序停放,一律不得在规定区域外停放。
四、各沿街商户、施工工地、商业超市、物业小区 、单位院落等应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要求,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沿街商铺门面一律不得出店经营,严禁沿街商户用锥筒、盆景、桌椅、拖把、垃圾桶等物品占用公共区域,影响街面整体美观。
六、沿街建筑工地、门店装修等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周边协调的围栏。
七、运输和装卸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严禁随地撒漏,禁止不洁车辆上路行驶。
八、加强常态化巡逻检查,鼓励举报乱停乱放、乱摆乱撒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违犯以上相关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吉凤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湘西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8月23日
来源:湘西高新区新闻中心
编辑:张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