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广大市民:
鉴于当前我市及周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州专家指导意见,吉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10月18--19日在城区及部分重点乡镇范围内开展第六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一)时间:10月18日、19日,共2天,每天8:00—18:00。
(二)地点:
10月18日城区片,①乾州街道、峒河街道、镇溪街道、石家冲街道(不含学校);②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全域(含学校);
10月19日农村片和学校,①矮寨镇、马颈坳镇、河溪镇、己略乡(含学校);②城区街道学校(不含湘西高新区学校)。
1、社会面共设置50个采样点,分布在乾州街道、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峒河街道、镇溪街道、石家冲街道、河溪镇、马颈坳镇、矮寨镇、己略乡。
2、学校共设置50个采样点,全部实行进校采样。
二、相关事项与要求
(一)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对象实行上门采样。“红黄码”人员采样按原通告执行。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人员,家人可提前向社区报备,由工作人员进行上门采样。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与本轮核酸检测。身体健康状况异常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就医,待症状消失后进行检测。
(二)严禁48小时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进入宾馆、酒店、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各公共场所务必按照要求,对人员进行“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加强对核酸检测不合格人员的排查劝导,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并迅即报告主管部门、社区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本轮核酸检测全部免费,市民群众务必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依法履行防疫义务。无故或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按照不同情节,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直至治罪定罪处罚。
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吉首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吉首城区及部分重点乡镇第六轮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
吉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吉首城区及部分重点乡镇第六轮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
来源:红网
作者:吉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张鋆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