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7月7日讯(通讯员 谌夏)近期,湘西州消委接到秦某某等两名消费者的共同投诉。她们称今年1月在吉首市民中对面一房地产开发小区看房时,置业经理告诉她们,如果有定房需要,则须交纳1000元的购房诚意金,如果在小区开盘时没有买到自己想要的户型或者不想购买时,购房诚意金将全额退还。秦某某等两名消费者听取了置业经理的意见,每人交纳了1000元的购房诚意金。结果在小区开盘时,秦某某等两名消费者未购买到自己所中意的户型,便要求退还购房诚意金。
经过两个月左右时间,开发商方面一直未将购房诚意金退还给两位消费者。秦某某等两名消费者见多次催促无效,遂投诉至州消委。
接到投诉后,州消委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开展调查,调查发现秦某某等两名消费者所交纳的购房诚意金,实际为开发商的一个下属企业——位于湖南长沙的某酒店消费卡。根据该消费卡的协议,办理退款需持卡人自申请退款之日起的90个工作日后才能退还。而这两点情况,置业经理未对两名消费者尽到详细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州消协要求开发商对公司的收费和销售的项目,应当挂牌公示,应对消费者详细告知,做到如实详尽;开发商立即给秦某某等两名消费者及其他有相同情况的消费者办理退还手续。
目前,开发商已对原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秦某某等两名消费者及其他有相同情况的消费者进行退款。
据湘西州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第二季度,湘西州各级消委组织共接到消费者投诉172起,办结172起,接受消费者咨询3718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0098元。
来源:红网湘西站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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